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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

2018年4月13日  深圳知名刑事律师   http://www.dwpzmxsls.cn/
  一、民事人的权利与义务
  1、权利:在法定或是委托的代理权限范围内,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行使代理权,享受被代理人在诉讼中的权利
  2、义务: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代理行为;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;亲自代理的义务,除非经被代理人同意或有不得已的事发生,不得将代理事物转托他人代理;报告事务,代理人应将处理诉讼事物的一切重要情况告知被代理人;保密义务。
  二、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
  1、权利:在法定或是委托的代理权限范围内,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行使代理权,享受被代理人在诉讼中的权利
  2、义务:依法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;遵守法律纪律和秩序;在代理权限内依法活动,不得越权。
  三、刑事案件自诉人法定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
  1、权利:依法享有自诉人的诉讼权利;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讼;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。
  2、义务:依法承担自诉人承担的诉讼义务。
  四、刑事自诉案件被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
  1、权利:未成年人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行使申请回避权和上诉权;有提起反诉的权利;有权行使被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。
  2、义务:在被告被讯问和审判时,有到场的义务;应被告的要求,有为其担任或代为人的义务;依法承担被告人应承担的义务。


文章来源:深圳知名刑事律师

律师:芦斌[广东]

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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